博宝艺术家 > 艺术家 > 谢冠生个人官网
销售作品
欣赏作品
浏览
15150
分享
695
粉丝
2469
+关注
更多
—  微信扫码 参与互动  —

谢冠生

谢冠生 (1897——1971),名寿昌,字冠生,嵊县城关镇人。清宣统二年(1910),小学毕业后考入杭州浙江省立第一中学。民国元年(1912),转入上海徐汇中学,其习作《送孙总统南归序》由校长寄呈孙中山,得复书嘉勉,奖给《资治通鉴》一部。毕业后留任教员。翌年,应商务印书馆邀请入馆参加《辞源》编辑。《辞源》告成,另主编《中国地名大辞典》。未几,徐汇中学校长姚缵唐升任震旦大学校长,邀其担任秘书,并介绍入大学法科。11年,大学毕业后,赴法国留学,入巴黎大学法科研究院。13年,获法学博士学位,回国后历任震旦大学、复旦大学、持志大学、中国公学、法政大学教授。15年冬,国民革命军抵武汉,任外交部秘书,并一度代理部务,主持收回汉口、九江英租界事宜。同年,由谭延?、孙科介绍参加中国国民党。次年,任中央大学法律系主任兼法学院院长。19年4月,任司法院秘书长。7月,创办《中华法学杂志》。次年,参与起草《训政时期约法》。23年10月,任司法行政部次长。26年8月,任司法行政部部长,曾三度主持司法官高等考试。36年6月28日,以司法部长名义下令通缉毛泽东。37年5月,任总统府行政院政务委员。12月,调任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兼司法院秘书长。38年8月去台湾,历任“司法院”副院长、院长。1971年12月22日卒于台北。著有《中华民国宪法概论》、《法理学大纲》、《罗马法大纲》、《中国法制史》、《苏联与国际法》、《簋笙堂文稿》、《模范法华字典》等。

返回顶部